为加强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社区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和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岗位空缺情况,拟在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社区主职干部中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2名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此岗位要求熟悉园林社区工作,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化解社区发生的矛盾的能力,能适应经常性加班。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
(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担任过园林办事处社区主职干部满1年或以上;
(四)年龄45岁及以下;
(五)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和担任社区主职干部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如:年龄要求45岁及以下的,即为197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截止2016年5月31日,担任过园林办事处社区主职干部满1年或以上,其他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