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口腔医院2016年院聘人员招聘管理实施方案(暂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是服务于我院各科室,非吉林大学正式编制,以聘用制形式管理的医生、医技、药剂岗位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年龄要求
1.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9周岁(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毕业后一直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可放宽2岁。
(三)学历要求
应聘医疗岗位:
1.应聘医生的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初始学历原则上应为部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独立学院、专科起点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2.部分非部属的国内优秀医科院校在此次招聘工作中可视为部属院校。(详见附件3:《国内部分优秀医科院校(视为部属院校)一览表》)。
3.根据学校“可以选拔少数、优秀的非部属院校的毕业生留校工作”的精神,可聘用不高于录取总数20%的非部属院校毕业的人员(在部属院校及视为部属院校以外的医科院校毕业的人员)。
应聘医技、药剂岗位: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时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专业起点、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四)应聘院聘医生岗位人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2.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七年制硕士可放宽上述第2条。
(五)应聘院聘医技岗位需取得医学检验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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