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浏阳市司法局需补招调解员及助理调解员各一名,现将补招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人民调解员
1、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一定的法律、政策知识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熟悉人民调解工作流程;
3、年龄在30周岁至5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限男性。
(二)助理调解员
1、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3、年龄在22周岁至45周岁以内,性别不限。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涉及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违法犯罪曾经受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