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太原工业学院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告(3)

发布时间:2016-08-09 13:50:16     来源:太原工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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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

学院统一安排拟聘人员一周内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表在人事处领取),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体检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员

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领导组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按1:1比例提出拟聘人选,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八)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结果经学院审定后,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

(九)聘用

经上级部门核准,确定为拟聘人员后,由学院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学院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8年,如有违约,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一)学院成立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附件:

1、《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2、《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报名表

3、《太原工业学院人才引进暂行管理办法引进博士待遇的补充通知

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

责任编辑(草记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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