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0 09:37:17 来源:太原科技大学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发 [2016]10号)以及《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 2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6年学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数共45个,其中博士30个,硕士15个(含2个“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及工作能力;
(二)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8日以后出生。
(四)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5年8月8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达到教师普通话水平。
(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责任编辑(草记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