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15号增1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国家和我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方针、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汽车租赁等经营性的公共客运交通的统一管理。对从事公交、出租经营的企业、个人、车辆进行资质和资格审批;负责公交、出租客运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专技1、专技2。
(二)招聘岗位职责和数量(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四)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为8月11日9:00开始至8月15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tjjt.gov.cn)下载报名表,将下载后填写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招聘邮箱(邮箱地址:kgbmhw@163.com)并注明应聘岗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不注明所应聘岗位的一律不接受报名。发送后报名表后,须拨打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招聘联系电话(电话:022-23549034)进行确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11日9:00开始至8月17日17:00。采用网上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结果由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三)准考证
考试准考证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打印,参加公开招聘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收到试准考证后,应及时向报考单位电话反馈。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复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需要证明的文件(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资格证)等。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3、笔试内容见招聘计划表。
4、笔试科目为《专业技术知识》。
5、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tjjt.gov.cn)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