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8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通过公开考核的方式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6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年龄计算、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上半年修订)》审核报考专业。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1日;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重庆地勘1601室;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023-63023808。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填写)(附件3、A4纸打印)和1寸登记照3张等相关材料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资格审查
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组织人事处会同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考核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