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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肃嘉峪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公告

2016-06-16 19:15:16 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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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针对我市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招聘难的现状,决定采取公开考核招聘方式为嘉峪关市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其中市一院8名,市中医医院7名,市儿童医院5名。具体计划详见《嘉峪关市2016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普通高等院校(不含独立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未就业往届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中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嘉峪关市2016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见附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卫计委牵头组织,各用人单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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