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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9名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16-02-01 10:42:07 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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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结合实际情况,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共有4个事业单位拟招聘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9名,现提出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9名。招聘岗位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高级人才。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4)符合岗位设定的年龄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为滨海新区卫生系统在编在职人员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信息查询

从2016年2月1开始,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及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bh.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生可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若对公告中内容需要咨询,可拨打公告下方的咨询电话向工作人员咨询。

四、招聘组织办法

(一)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由滨海新区卫生计生委报滨海新区人社局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8:00开始至3月21日17:00结束(1个月)。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应聘人员从网上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人事科现场报名。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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