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7-6-27 22:44:09

安徽农信社考试资料: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专家为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复习2013年安徽农信社考试,特为备考2013安徽农信社考试的考生搜集和整理了安徽农信社考试资料:宪法的概念和特征,敬请阅读。
    (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及一系列基本制度,集中全面地反映了一国在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之所以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基于以下几个特征:
    1.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宪法的内容具有根本性、宏观性、全面性的特点,涉及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的原则性问题。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宪法是普通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定基础和依据,普通法律的规定必须具有合宪性。
    (2)宪法是一国最高行为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另外,宪法的解释和监督程序比普通法律也更为严格。
    4.宪法有着更突出的政治特性,直接反映一国当时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包括不同阶级的力量对比关系。
    (二)宪法本质
    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三)宪法原则
    宪法原则是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包括:(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权力制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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