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省农信社考试: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刑法》第4条明确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三)罪责刑适应原则。《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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