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农村信用社考试:凭证
1、什么是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原始凭证是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原始记录,是办理各项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记帐凭证通称传票,根据有关凭证另行编制,也可用经过编制后的凭证代替,它是办理收付款项和记载帐簿的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都是核对帐务和事后查考的重要依据。
2、信用社会计凭证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⑴年、月、日(以特定凭证代替记帐凭证时,必须注明记帐日期);
⑵收付款单位(人)名称和帐号;
⑶收付款单位(人)开户行(社)的名称和行(社)号;
⑷人民币(外币)符号和大小写金额
⑸款项来源、用途、摘要及附件张数;
⑹会计分录和凭证编号;
⑺按照规定的客户签章和支付密码
⑻信用社及有关人员的印章。
3、审查会计凭证应注意哪些内容?
⑴是否应为本社受理的凭证;
⑵使用的凭证种类是否正确,凭证基本内容、联数与附件是否完整、齐全,是否超过有效期;
⑶帐号、代码与户名是否相符;
⑷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字迹有无涂改;
⑸密押、签章和支付密码是否真实齐全;
⑹业务事实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⑺是否超过存款余额;
⑻计息、收费、罚金等的计算方法与数字是否正确;
⑼内部科目和帐户名称使用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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