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呼市赛罕区委宣传部2016年招聘8人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计划中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其中,视觉传达岗位4名工作人员,新闻采编岗位4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数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专业要求:
视觉传达岗位为传媒、平面设计、影视制作等专业,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新闻采编岗位为新闻或文科大类专业,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24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工作,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才网(网址:http://www.nmgrc.com/)。
2.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4日9:00—5月28日16:00。
报考者须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者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中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委宣传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至5月29日16:00。中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委宣传部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1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及时退回报考者补充。
《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中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2. 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8∶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四)报名成功的人员须于2016年6月1日至3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视觉传达岗位、新闻采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时间:2016年6月4日 9:00-11:00。
(三)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凭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六、资格复审
(一)按照每个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6∶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委宣传部负责。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14日-15日。
资格复审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前5天,报名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证件等。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新闻采编岗位以结构化的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视觉传达岗位面试分为上机实操和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上机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6月26日。
面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网站公告及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报考者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体检由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在自治区人社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考生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中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委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中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委宣传部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2016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考生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新聘人员与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中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委宣传部工作,新聘人员工资、社保均由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具体办理。
十、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所有通知公告,均在内蒙古人才网招聘专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予以关注。
十一、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71-6956365 监督电话:0471-6248301
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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