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7-6-24 23:25:59

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文秘专业知识:公文办理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1.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主要程序包括:
    (1)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2)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3)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4)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5)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6)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7)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2.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主要程序包括:
    (1)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2)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3)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4)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3.整理归档
    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
    整理归档原则为:
    (1)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2)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3)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整理(立卷)、归档,其他机关保存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
    (4)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在履行所兼职务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整理(立卷)、归档。
    (5)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
    (6)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文秘专业知识:公文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