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丹东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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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林业科学研究院为市属副县建制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科研单位,与丹东市林业技术推广站、丹东市板栗研究所合署办公。丹东市林业科学研究院主要承担丹东地区及辽东山区林业基础建设及科技攻关、应用科学研究等。近几年,在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林业、食用菌、板栗等科技攻关重大科研课题上,取得了30多项科研成果,并分别获部、省、市科技进步奖,创造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为农村经济、林业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现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以及科研工作发展需要,丹东市林业科学研究院面向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公开招聘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和计划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应聘者须为:林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应聘者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且本科为林学专业;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无违反校规校纪纪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计划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填写《自我推荐信息表》(见附件),发送到邮箱:ddrszp@sina.com。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18日17:00。
(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面试通知书》,并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三)面试考核: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四)拟聘用人选的确定。在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签订就业协议。招聘单位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要求拟聘用人员准备好学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面试考核的方法。面试考核内容为二个方面:一是自我推荐,应聘者进行现场自我推荐。二是专业知识答辩,答辩内容为本专业的学识能力水平。
四、几点要求
(一)应聘者须持打印的本人自我推荐材料一份(推荐材料须有学校推荐评语、本人签名)、打印的2016年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一份、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开具的现实表现证明、身份证以及反映自己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
(二)应聘者应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招聘面试,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审查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材料;同时对应聘者进行考察、体检。对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组织相关单位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公开招聘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含试用期1年)。
咨询电话: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5-3105415
丹东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0415-6131628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林业局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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