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 发表于 2016-6-17 10:18:51

2016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公安局招聘14名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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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14人,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指挥中心:3名男性。要求计算机专业1人、中文、汉语言专业2人,170厘米以上,25岁以下。
交警大队:1名男性。25岁以下,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兵、175厘米以上。持有驾照、具备党员身份、计算机专业者优先。
消防大队:3名男性。要求司机1人:30岁以下、170厘米以上,持有驾证B证;战斗员2人;25岁以下,高中以上毕业,175米以上,复转军人优先。
消防大队(建审员):3名男性。25岁以下,本科学历,土木工程专业,175厘米以上。
看守所:4名男性。25岁以下,170厘米以上,高中以上学历,复转军人优先。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公开报名
应聘人员现场填报《报名表》,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4)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劣迹证明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5日。
报名地点:红兴隆农垦公安局803室。
联系人:田警官,电话:0469-5869015。
(二) 考试

sydwthree 发表于 2016-6-17 11:53:46


具体考试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
(三) 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成绩递补。
(四)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递补。
(五) 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满办理相关手续。
三、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要求
(一)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五)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公安局录用通知后三天内持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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