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龙江牡丹江市市区中小学教师招聘164名公告
为加强市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由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牡丹江日报、晨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牡丹江市教育局等网站发布。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校教师164名,其中: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122名,阳明区属学校20名,爱民区属中小学校10名,牡丹江经济开发区江南实验学校1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一般岗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办在编教师);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数学岗位除外)、阳明区属乡(镇)学校、爱民区属学校岗位为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23日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播音主持、特殊教育(康复方向)及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师岗位,可暂不需要教师资格证。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承诺书,参加最近一次教师资格证考试,不参加或参加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聘用;
5.报考朝鲜族中学、朝鲜族小学岗位的考生,需精通朝鲜语,能用朝鲜语交流及授课;
6. 报考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茶艺岗位的考生需具有茶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时间为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5日(每天9:00—16:00,中午不休息)截止。报名地址:牡丹江市立新实验小学校体育馆(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359号)。
2. 报名时需本人携带《牡丹江市市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下载)、身份证、毕业证(2016 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同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一并进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出现争议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确认。
(三)相关事项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如果同一学科达不到规定比例可以进行调剂。调剂岗位和结果均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部门网站公布。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岗位,经调剂后仍然不能达到规定比例,经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比例。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每项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折算后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拟定于6月中旬,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请于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16日(每天9:00—16:00,中午不休息)到牡丹江市立新实验小学校体育馆(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359号)领取准考证。笔试采用一套试卷,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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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师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占卷面分数的30%。
2.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卷面分数的70%。考试范围:
(1)普通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化学、朝鲜语言文学、俄语):为普通高中本学科教材内容。
(2)艺体类(音乐、体育、美术):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3)特教类〔特殊教育(康复方向)〕: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及知识。
(4)播音主持:灵活掌握大学本科阶段本专业基本知识。
(5)职教类(职教中心学校全部学科):掌握本岗位、本专业基础知识、常识,重点倾向于应用型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及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部门网站公布。通过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招聘岗位,要缩减或合并招聘计划,缩减合并后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要进行调剂。调剂岗位和结果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部门网站公布。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岗位经调剂后,仍然不能达到规定比例,经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二)面试
在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面试人选确定后,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部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所缺人选在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试讲、实际操作(演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及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茶艺、设计类(计算机艺术设计方向)、信息工程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仪器电气及自动化(汽修方向)等岗位,采取试讲和术科测试,试讲和术科测试成绩满分分别为60分和4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内容、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成考试总成绩,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部门网站公布。
六、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加试。进入考核体检人选确定后,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部门网站公布。
考核由招聘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复查资格条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部门持拟聘人员相关材料,到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牡丹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凭此通知办理派遣、调动、落编手续。用人单位须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牡丹江市教育局的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聘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进行处理。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考场将使用防作弊设备,考场外将配备无线电监测车进行不间断巡查。任何携带各类电子产品、无线电设备或其它带有信息存储、传递功能的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视为违纪,确认作弊的将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材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考生联系,谎称提供真题等进行诈骗,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咨询电话:0453-6171879、6172987
监督举报电话:0453-6171857、617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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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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