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国税系统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国税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具体事宜如下:一、单位简介
新疆国税系统为隶属国家税务总局管理的中央驻疆单位,下辖地、州、市国税局21个,隶属自治区国税局管理的正处级经济开发区国税局4个,县(区)国税局105个。
新疆国税局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工作,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曾经考取公务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在原单位工作未满两年的(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
(四)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截止时间2017年6月1日;
(七)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方法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和自治区国税局网(http://www.xj-n-tax.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等,信息发布期限为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4日。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网上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国税局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1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及缴费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2017年6月6日10:00起至2017年6月14日18:00截止(休息日除外)。
(6)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2017年6月16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2017年6月24日进行笔试,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自治区国税局咨询电话:0991-2681523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2、报考人员对专业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7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定于笔试结束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自治区国税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报考综合管理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计算机岗位含有部分专业知识)。报考综合管理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a.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b.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c.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d.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国税局网(http://www.xj-n-tax.gov.cn)公布。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公告规定程序及职位表具体要求进行。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结果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国税局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由自治区国税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4.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其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侧重考察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等。
(2)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国税局网(http://www.xj-n-tax.gov.cn)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满分100分,报考综合管理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5)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闱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综合管理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同一职位总成绩并列第一名时,采取笔试加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国税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国税局网(http://www.xj-n-tax.gov.cn)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国税局网(http://www.xj-n-tax.gov.cn)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由自治区国税局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选二甲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自治区国税局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国税局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国税局网(http://www.xj-n-tax.gov.cn)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国税局系统事业单位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或考录其他企事业单位。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国税局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国税局网(http://www.xj-n-tax.gov.cn)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国税局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自治区国税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自治区国税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王雨清
监督电话:0991-8815388
咨询电话:0991-268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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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税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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