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旅游发展委员会招聘1人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名,具体事宜如下:一、招聘单位简介
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为副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旅游信息服务;负责机关办公信息化技术服务和新疆旅游官方网的网站建设及维护工作;负责12301旅游热线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一诚通”平台搭建工作,推进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实施新疆旅游“一卡通”工程;负责实施新疆旅游电子商务工程和旅游办公自动化工程;建设数字化、智能化旅游服务科技示范工程。
二、招聘岗位
(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旅游官方网(http://zw.xinjiangtour.gov.cn/)上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6月6日至6月12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2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耿亮 联系电话:0991-8830946
地 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51号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办公楼516室
(四)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两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五)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7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六)应聘此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7年6月17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旅游官方网(http://zw.xinjiangtour.gov.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旅游官方网(http://zw.xinjiangtour.gov.cn/)。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由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旅游官方网(http://zw.xinjiangtour.gov.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旅游官方网(http://zw.xinjiangtour.gov.cn/)。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按照总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员,
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4)由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旅游官方网(http://zw.xinjiangtour.gov.cn/)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考察
(一)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由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旅游官方网(http://zw.xinjiangtour.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人事处和所属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此次招聘是由自治区纪委驻商务厅纪检组全程监督。
监督人:卢剑锋
监督电话:0991-2865537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旅游官方网(http://zw.xinjiangtour.gov.cn/)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旅游官方网(http://zw.xinjiangtour.gov.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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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旅发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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