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7-6-2 22:52:10

2017新疆青河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1人公告

根据《青河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优惠政策实施意见》,为不断壮大青河县人才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为青河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部分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职位及引进人数
青河县急需引进紧缺人才11个,共招11人。具体详见《青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附件2)。
二、引进人才条件
符合《青河县急需紧缺人才优惠政策实施意见》的引才范围,不含已在本县各部门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和编制外的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引进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99年5月1日以前,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取得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各职位具体引才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青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附件2)。
三、引进人才实施程序
按照发布引才公告、现场(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全年有效。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到引才单位进行报名;电子邮件报名的将所需报名材料发至引才单位所指定的电子邮箱内。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1)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个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任现职务或职级文件原件、工作经验承诺书等;(5)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含电子版)3张;(6)《青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
资格审查:根据职位条件和报名材料,结合报考者学历专业、工作经历与岗位匹配性,由各引才单位组织资格初审,报县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审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
(二)考试。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引才人数1:1比例确定。考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县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三日内可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顺延递补一次。体检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由引才单位和组织人事纪检部门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和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在单位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在青河县政府网对外公示7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引才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协议。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sydwone 发表于 2017-6-3 00:19:27


四、工资待遇与管理
此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县事业单位同职级(职称)人员工资水平,并享受一套100平米的简装住房。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具体的优惠政策以《青河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优惠政策实施意见》为准。
五、有关要求
此次引才工作在纪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组织和参与引才工作的单位及个人要秉公办事,保证引才工作的公平、公正。
在整个引才工作过程中,各项引才信息,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都将在青河县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仔细关注。以上网站公布的引才信息,因应聘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对发生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的情形,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政策解释
本次引才工作由青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06-8823713。
具体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青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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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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