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海海北州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167人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海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面向全省和面向海北州,其中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面向海北州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网上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7年6月1日9时-6月5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7年6月1日9时-6月6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6月1日9时-6月7日18时
网 上 缴 费 时间:2017年6月1日9时-6月8日18时
取消岗位网上改报时间:2017年6月9日9时-16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报名缴费人数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计划的考生可按招聘条件改报其他岗位,不愿改报的退还报名费。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通过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hbrskszx.org)进行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报名时缴纳100元报名费,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款。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除外),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于6月12日-6月14日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岗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州直单位考生到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hbrskszx.org)公示。
三、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6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科目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知识(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笔试成绩的50%。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医疗卫生类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末尾出现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单科缺考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在参加面试前,按照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hbrskszx.org)发布的通知到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局或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考州直单位的到州教育科技局或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并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不按时提交审查资料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经复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要扣减相应分数,重新排列笔试名次。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面试岗位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中小学教师类岗位:面试以备课、说课(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记分,其中,教案占40分,说课(技能测试)占60分;备课时间60分钟,说课(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英语专业以英语备课、英语说课方式进行;中小学“双语”岗位以藏文备课,藏语(本公告中藏语指安多方言)说课方式进行;音乐、美术、体育专业以备课和学科专项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不再说课。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60%+面试成绩×40%。
医疗卫生类岗位: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包括专业技术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藏汉双语”岗位,面试前进行藏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一次。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70%+面试成绩×30%。
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由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政审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政审、体检对象。政审体检由各县人社局和州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政审重点考察在反分裂渗透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经本人申请由州、县人社部门安排进行复检一次。根据有关规定,除国家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报考人员政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一)经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在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的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州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工作结束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应取消招聘资格。
(三)加分条件
1、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以及根据青教师〔2010〕37号和青卫人〔2010〕53号文件规定招募的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总成绩加5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期从工作或选派之日起计算到截止报名工作日。以上人员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加分。
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或父母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本次招聘考试,经验证在笔试总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4、临聘教师报考县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5、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四)学历要求
1、中小学教师岗位。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及专业,其中小学、初中招聘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中招聘岗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
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在岗的临聘教师。临聘教师身份证明须按统一的格式(见附表)填写完整,并到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无教师资格证不得报考。
2017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2、医疗卫生类岗位。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及专业条件。
省内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全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限定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省人社厅或各市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中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以上“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报名前还一直在岗(中间无间断),否则不能按“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名”。
3、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按所学专业对照报名条件报考,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校(院)出具的学历证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17年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以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7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高等院校取得的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五)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
(六)户籍、年龄的时间认定。符合我省(州)户籍条件考生,在我省(州)落户时间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七)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见《2017年海北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具体见教育部网站)执行。“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目录》未包括的学科中,“科学”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通用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全科医学专业可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学专业的岗位。
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予以认可。
(八)招聘到放宽年龄条件县乡基层岗位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否则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九、公开招聘期间,所有招聘信息通过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hbrskszx.org)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未尽事宜,由海北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海北州教育科技局 0970—8642694
门源县教育局 0970-8612493
祁连县教育局 0970-8675369
刚察县教育局 0970-8652424;
海晏县教育局 0970-8631149,
海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970—8642071
门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970—8619906
祁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970—8672325
刚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970—8652474
海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970—8631370
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0—864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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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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