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尼特右旗广播电视台公益性岗位招聘1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岗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政府购买服务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购买服务计划
本次计划购买广播电视公益性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0名,分别为播音主持人3名,其中汉语播音主持岗位2名(男),蒙语播音主持岗位1名(女);记者7名,其中文字编辑记者岗位4名(男女不限),摄影记者岗位3名(男)。
具体招录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政府购买广播电视公益性服务岗位职位表》。
三、购买服务条件
(一)热爱广播电视新闻事业,身体健康,遵守新闻职业从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
(二)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专业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以上学历,新闻媒体、播音主持、动画制作、广播电视后期制作、画面合成、摄影类、电脑艺术设计、语言文学类等相关专业。具有广播电视主持、记者岗位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专业不受限制。
(四)岗位条件
1、播音主持人岗位: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标准、形象气质好;应聘蒙语播音主持岗位(要求女性)应具有蒙古语标准音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具有专业读写能力;应聘汉语播音主持岗位(要求男性)应具有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具有专业读写能力。
2、记者岗位: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标准、形象气质好;其中摄影记者岗位要求男性。
(五)户籍条件
应聘者应具有苏尼特右旗户籍(落户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对于入学时将户籍迁出苏尼特右旗,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口及时迁回的报名人员,可以父母户籍为准;在苏尼特右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尚未结案人员。
2、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人员。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其他不得录用的人员。
五、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
旗广播电视台为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富捷人才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由承接主体为购买主体提供岗位人员管理服务。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公益服务岗位协议,承接主体与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购买服务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5月5日。
2、报名地点:苏尼特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
3、报名提供材料:
(1)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
(3)近期同一底片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
(4)报名主持人岗位须提供蒙古语标准音水平测试证书或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5)具有广播电视主持、记者岗位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1份;
(6)服务期满六类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聘者需如实填写《苏尼特右旗2017年政府公开购买广播电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人员须对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或因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保持正常联系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5、报名及考务费每人70元,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费用,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携带相关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播电视台负责。旗广播电视台负责对报名人员的所学专业、五官、身材、形象气质、是否具有工作经验等进行审核;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户籍信息、学历水平以及是否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行审核。对报名人员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需要核实的,提交旗公安部门审核。
(三)面试
1、考试以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广播电视相关理论专业和实际应用掌握的情况。面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目。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物品进入面试场所。
3、应聘蒙语播音主持人岗位必须用蒙语进行面试,应聘汉语播音主持人岗位和记者岗位必须用汉语进行面试;考生面试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总成绩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按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5、面试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核通过后,统一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6、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面试时长详见准考证。
特别提醒:面试当日上午7:00到考场候考室抽签,未按时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时到场抽签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购买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具有广播电视主持、记者岗位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进入体检范围。
2、体检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旗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
3、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资格。
4、考察工作由旗广播电视台负责,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购买资格。
5、由于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从面试考生中按照成绩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具有广播电视主持、记者岗位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进入体检范围。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对拟确定的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政府购买服务手续。对不具备应聘查证属实的,取消办理政府购买服务手续资格,所出现的空缺名额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顺序递补。
(六)办理购买服务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由承接主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被购买主体证明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承接主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购买主体如需继续使用购买服务的,由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续签政府购买公益服务岗位协议,承接主体与个人续签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或到期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待遇和管理
1、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制、不转正,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购买主体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进行岗位管理,承接主体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进行身份管理,负责发放劳动报酬,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托管人事档案。
2、购买主体按月将劳务费支付给承接主体。劳务费的计算项目包括岗位报酬、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派遣管理服务费。岗位报酬为2300元/月,由承接主体按月发放给个人,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承接主体按月扣缴。
3、购买主体负责对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岗前培训及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合同期间,对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职责、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等的人员,购买主体有权将其退回给承接主体,承接主体与其解除合同,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工作纪律
(一)本次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岗位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办理政府购买服务手续或取消办理政府购买服务手续,3年内不得报考苏尼特右旗各类招聘考试。
(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苏尼特右旗政府购买广播电视公益性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牧 仁 旗人民 政府副旗长
成 员:赛音朝克图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
吴铁钢 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哈斯格日勒 广播电视台台长
郑 廷 人社局副局长
乌日娜 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政府购买广播电视公益性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赛音朝克图兼,联系人:乌日娜 联系电话:0479-7496121。
本方案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旗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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