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50人)
一、招聘人数本次招聘交通协管员50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琼海市户籍(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以上学历。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评论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四)年龄:18周岁(含)至28周岁(含)。
(五)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体型端庄,五官端正,无纹身,男性身高1.68米(含)以上,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传染性肝炎等不适宜体力强度较大工作的疾病,无残疾,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1.0(含)以上。
具有专业特长、退伍兵、文职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吸毒行为;
3、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6日至8月3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内勤中队办公室,地址:琼海市嘉积镇豪华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楼。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或退伍证、户口本、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大专(含)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交经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的一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二)基本体能测试。
进行基本体能测试。报名者自行准备运动服装、跑步鞋、餐饮等。
(三)面试。
进行半小时问话解答等。
(四)体检。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五)聘用。
对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满后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交通协管员的工资待遇以及各类保险由市公安局给予保障。
(一)被聘用的交通协管员实行合同制,月工资2800元(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交通协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岗位保护等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62824766。
特此公告
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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