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清洁工2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需招聘清洁工23名,结合本院实际,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清洁工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医院管理。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清洁工作。
5.学历不限。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4月24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本人已缴纳“五险”超过5年(满5年)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违反规章制度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方案、招聘计划表及后续相关程序公告均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5日,早上8:00—11:00下午2:30—5:00(规定时间外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
宣威市建设街131号,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老院)后勤科。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现场填写《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清洁工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3.近期半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4.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报名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招聘方式及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招聘采用考核的方式。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面谈和实际操作两个部分,面谈40分、实际操作60分,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点)。
1.面谈:面谈采取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答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核报名人员的举止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
2.实际操作:实际操作方法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清洁范围,考核报名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3.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报名人员考核成绩加5分。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1.考核时间:2017年4月27日。
2.考核地点: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后勤科。
(四)考核考官的组成:考核考官由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层及以上干部组成。招聘领导小组在考核前从考核考官人选中抽签确定,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
(五)根据报名人员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由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安排时间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工作由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科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工资待遇
每人每月1700—20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
八、公示和录(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到,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宣威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委监督下进行,并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负责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十、招聘领导小组
本次招聘工作由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清洁工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招聘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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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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