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4-11 15:19:38

2015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备考:社区专业知识

1.什么情况下形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议案?议案如何提交社区委员会?
    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或10名以上社区代表联名,可以形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议案。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议案,必须于会议召开前7天提交社区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对社区代表大会的议案,必须列入会议议程。
    2.如何公布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有关事项?
    社区委员会应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有关事项,在社区公示板或社区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同时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备案。
    3.如何复议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 有五分之一以上的社区居民或户代表提议,可以召开社区成员大会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或决定进行复议。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4.社区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是社区成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5.社区委员会实行自治的原则是什么?
    社区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原则。
    6.社区委员会一般设立哪些工作岗位?
    一般可设立法律咨询、保障服务、治安调节、环境卫生、文化教育、计划生育和妇女等工作岗位。
    7.社区委员会设置哪些职位?一般如何配备社区干部?
    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9人组成。具体人数由区县市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确定。
    8.目前我市杜区委员会专职成员的配备比例是如何确定?
    一般每200-300户配备一人,多民族的社区,应当有适当的少数民族成员组成。
    9.社区委员会选举的原则是什么?
    社区委员会选举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0.社区选举委员会如何产生?其条件是什么?
    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从办事认真,有群众威望,有一定组织能力的社区成员中推选产生,其中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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