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论坛's Archiver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论坛
›
专业知识
› 2014军队文职公基:刑罚消灭
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4-11 15:18:38
2014军队文职公基:刑罚消灭
一、时效
1.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赦免
1. 大赦:免于追诉或免除其刑罚执行的制度
2. 特赦: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一部分执行的制度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4军队文职公基:刑罚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