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10人公告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阿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旗范围内公开招聘食品检测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相关专业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德端正,具有相应岗位的专业能力,胜任食品检测、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
2、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至1997年期间出生)。
3、户籍要求:具有阿鲁科尔沁旗户籍。
4、专业要求:详见附表。
5、学历要求:详见附表。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辞退、开除公职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过不良影响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为保证本次招聘人员的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阿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赤峰北方民族技工学校(阿鲁科尔沁旗职教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kerqin.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4月14日。
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4:00时—17:00时。
2、报名地点:赤峰北方民族技工学校(阿鲁科尔沁旗职教中心)成教楼三楼小会议室。
3、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户口簿、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如证件姓名录入不一致,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材料或在户口本曾用名栏注明。
(2)报名资格审核表一份(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好后打印)。填写个人简历时,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以上的学习经历(填写读书起止年月、学校、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同时携带同底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要认真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资格初审小组,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对应聘者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逐一进行审核。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公告和领取准考证事宜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kerqin.gov.cn/)公布。
(四)笔试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复习材料。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招聘笔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食品检验检测业务知识、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
5、笔试成绩将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资格审核小组,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选拔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1、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工作由阿旗食品检测和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阿旗食品检测和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聘满为止。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
3、考核工作由阿旗食品检测和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报考人员应在1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聘满为止。
(八)公示
阿旗食品检测和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受聘人员聘用后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劳动部门的指导下,与所聘人员签订制式《事业单位录用合同》, 明确工资、保险、解聘等相关事宜,并报劳动主管部门备案;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
录取完成后,对招聘人员进行培训,由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相关股室负责人对其进行食品药品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结合我旗实际情况,此次录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不含社会保障缴费公补部分)。
五、纪律和监督
1、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本次公开招聘简章由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随时关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
咨询电话:0476-7225102 723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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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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