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
(三)所学专业符合《一览表》要求;
(四)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2017年3月10日上午8:30-12:00,参加2017年重庆春季医药卫生人才大型交流会(重庆汇博人才市场,具体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天宫大道100号附32号---轻轨3号线狮子坪站旁),并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下午2:30报考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考核。
2017年3月11日上午 9:00-10:30,织报考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本科学历毕业生笔试,下午2:30面试。
考试考核地点:百业兴大厦21楼(重庆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附1号)
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笔试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报名及初审
1.报名。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填写并打印《云阳县公开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自荐书,本科学历毕业生还需提供《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 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有: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③《报名登记表》各一份,④本科学历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一份。
2.资格审查及初选。根据《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了解考生的各类情况。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三)考试考核招聘办法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办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招聘。考核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 本科学历毕业生招聘办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本科毕业生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分值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分值100分。笔试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作答,参加笔试的人员凭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自带必备的考试用品)。
(2)面试(分值100分)
进入面试人选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比例(特殊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拟聘岗位指标,按各岗位考核总成绩或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拟签约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约定违约责任)。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所有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于2017年7月13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奖惩、学习等情况)交云阳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于2017年7月14日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按体检有关要求集中统一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招聘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将在招聘现场适时公布,并在云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jw.yunyang.gov.cn/)上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学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及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允许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并由聘用人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017年7月13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或责任人员责任。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云阳县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 陶 鲜 13908266905
李宝谦 1888353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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