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林业局在京直属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23人公告
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林业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和接收高校毕业生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2017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分集中组织实施和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集中组织实施的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及岗位信息详见《国家林业局在京直属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单位简介》(附件1)、《国家林业局在京直属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附件2)。自行组织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请到有关单位网站查询。
二、招聘范围
(一)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包括学习期间取消定向委培协议的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业结束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23日上午9:00至2017年3月9日上午9: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中国林业网http://www.forestry.gov.cn/“公告图解”栏目,中国绿色人才网http://lsrc.forestry.gov.cn/飘窗,进入“ 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http://124.205.185.13/LYJBM/xxfw/portal/index.jsp”注册报名。
(三)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考试
(一)初试
初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由我局统一组织,3月18日在北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素质测试、林业常识及基础知识和国内外时政热点。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复试
复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时间集中安排在3月27日至28日。复试一般采用面试方式,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可增设专业考试。复试通过人员于3月29日集中进行体检。
考试其它相关事宜,初试、复试通过人员名单,体检等相关信息将在“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发布,请注意查询。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因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生报名后,请随时查看个人的网上审核状态,了解有关初试、复试、体检及其它相关信息。
(三)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高校毕业生落户工作要求,所有国内院校毕业生在办理接收手续时(于8月前),需要同时提供2017年核发并编号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就业报到证,否则取消接收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四)国(境)外留学回国就业的毕业生生源地为出国(境)前户籍所在地。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只能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五)咨询电话:
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010-84238377。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服务:010-63204448。
各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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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人事司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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