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招聘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工作力量,推动东丽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
岗位
招聘人数
报名条件
不动产登记、地籍调查、测绘监管、综合管理等
8男2女
1、应具有本市户籍; 2、年龄26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房地产监测与估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测绘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除上述招聘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工作的疾病;无纹身或严重烟烫。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规定的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由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二)报名和笔试缴费方式、时间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报名、缴费时间为:
2017年 1 月 25 日9:00开始-2 月 9 日17:00结束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5 元。
(三)其它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资格审核、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时事政治(2016年6月至12月)等。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7年 2 月 16 日上午9:00开始
笔试时间:2017年 2 月 18 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能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服务费不予退还。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7年 2 月 22 日上午9:00开始
(二)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男女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行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报名登记表2张),考生还需登录“学信网”申请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的面试名额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如果参加面试的考生达不到1:3的比例,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
资格审核时间:
2017年 2 月 27 日上午9:00-上午11:30
资格审核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址:河西区九龙路58号
(三)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网上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7年 3 月 2 日9:00开始。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缺考,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包括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7年3月4日(周六)上午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资格证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 3 月8 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五、体检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男女分别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相关内容。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考生或考生自行放弃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单位确定聘用名单,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聘用人员与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每月实发工资约为2500元。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83690602
(工作日9:00-11:30, 14:30-17:00)
报名咨询电话:23266305、23267111
(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天津市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天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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