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龙江哈尔滨市呼兰区招聘15名政府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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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为充实和加强呼兰区国家税务局工作力量,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统一考试,择优选拔。
二、招聘雇员名额和岗位
计划招聘政府雇员15名。岗位为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
三、公告发布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网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户籍为哈尔滨市户口。
5.年龄为33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6.国家统一招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人员;
4. 现役军人;
五、工资待遇
工资由区人社部门按月发放。应发工资2380元/月,按照公益性岗位标准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包含在应发工资内。
六、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 发布招聘公告。
在哈尔滨市呼兰区政府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ulan.gov.cn/
(二)组织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5天, 2016 年10月10-14日,每天9:00-11:00,13:30—16:00。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国税局一楼门厅。
报名者需填写(A4纸张纸质材料):《哈尔滨市呼兰区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4张近期同版2寸免冠彩色照片。
报名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报名时间适当顺延。
报名咨询电话:0451-57380107
(三)资格确认。经审查确认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前如出现弃权,按笔试成绩进行顺延递补,面试当天弃权,不进行顺延递补。
(六) 体检与政审。根据笔试、面试分数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加试。
体检由呼兰区国税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政审由呼兰区国税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在参加面试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加试。体检和政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呼兰区政府网。
(七)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已确定聘用的人选,在哈尔滨呼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八)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人社部门会同国税部门办理聘用手续,与之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二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正式上岗后的前半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呼兰区国税局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面试、体检、政审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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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哈尔滨市呼兰区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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