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6-9-20 22:02:37

2016重庆万州区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面向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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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从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6〕35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6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一、招聘对象
综合考核合格的重庆市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体检和考察等方式进行,以笔试的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招聘单位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选聘大学生村官持本人身份证,近期照片2张,所在的服务单位介绍信,于2016年9月14日上午9:30-11:00时,到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报名并领取准考证(万州区政府大楼403)。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四)体检。体检拟于2016年9月19日期间举行,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由各选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暂行办法》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实际工作表现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程度。同时,还要注意考察考生是否符合2013年选聘条件。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选)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拟聘用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四、纪律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好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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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万州区 委 组 织 部
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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