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龙江齐齐哈尔甘南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0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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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甘南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32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甘南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计20名,具体岗位见《甘南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统招二表本科及以上非在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毕业生。全日制统招毕业的研究生,取得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的,可不限当年高考成绩。根据“黑龙江省特设岗位服务协议书”中有关规定,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允许报名。计算机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毕业生,但三年内必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4、要求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统招二表本科及以上(其当年高考成绩应在二表本科分数线以上),专业对口,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其中计算机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毕业生。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考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9月7日上午8点——9月9日下午5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毕业生在外地的可由家长代为报名。
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在甘南县教育局人事监察股。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
(3)当地招生部门出具的高考成绩证明,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
(4)符合黑政办发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452—5637630;5634826。
(二)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9月13日上午8:00——9:3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专业知识,以现行普通高中教材为主。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加分政策:依据黑政发30号文件规定,“项目生”(“项目生”指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且服务期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属于服务期满后3年内的,笔试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此加分政策只适用于服务黑龙江省项目生;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笔试加10分;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笔试加10分。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具体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按照说课的常规要求,将所备课内容、教学设计以说课形式表述出来。备课时间2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
面试采取两次抽签考生依据在候场室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打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在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三)体检与考核
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对拟聘任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后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者;
2、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者,组织、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者(以公安机关正式处罚为依据);
3、存在其他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问题。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甘南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后在基层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126号)规定,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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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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