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青区国土资源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2人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服务好西青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基层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名编外人员,现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国土资源分局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6年8月10日开始,可通过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进行查询。
三、报名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8:00至8月17日16:00。
报名地点:西青区国土资源分局党办人事室(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409室)。
报名要求: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同一底版)进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2016年8月20日,报考人员可从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进行笔试成绩查询。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西青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西青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
七、备案、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招聘单位按照城镇企业职工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共同担负。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27921922
监督电话:27395218
西青区国土资源分局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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