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 发表于 2016-7-28 13:37:22

2016年辽宁中医药大学校本部自主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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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2016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2016〕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辽宁中医药大学校本部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订立试用期为12个月,博士聘期为8年、硕士及以下聘期为5年的合同,薪酬福利、晋升渠道、日常管理均参照编制内职工管理(各所属附属医院根据自身情况参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16年辽宁中医药大学校本部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的资历计算,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经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并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应聘者中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者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其本科阶段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三、招聘方式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辽宁中医药大学(http://www.lnutcm.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考核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8月14日结束。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辽宁中医药大学自主招聘报名系统(http://59.46.68.200/bm2/)进行报名(我校不接收其他渠道报名)。
2、考试考核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为7月27日-8月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辽宁中医药大学自主招聘报名系统(http://59.46.68.200/bm1/)进行报名(我校不接收其他渠道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试考核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我校自主招聘报名系统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sydwsix 发表于 2016-7-28 14:35:16

(四)考核和考试考核
1、考核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采取考核方式。由学校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资历、学术水平、教学和科研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2、考试考核
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或者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教师等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笔试科目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管理及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行政能力、分析能力、综合素质等,笔试科目为综合科目,内容包含管理、法律、教育、公文写作、哲学、时事政治等方面的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考场统一设在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校区,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和笔试成绩将在自主招聘报名系统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4:6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自主招聘报名系统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统一在辽宁中医药大学(http://www.lnutcm.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
(一)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二)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辽宁中医药大学自主招聘报名系统的通知公告,所有关于公开招聘工作方面的相关事宜及详细解释均在该系统上发布。考生在报名期间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李倩 024-31207012
(三)所有关于报名系统故障等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咨询:
张老师 15524290941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辽宁中医药大学
二~一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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