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库伦旗招聘100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0名。一、招聘岗位
库伦旗旗直各部门工作人员100名,其中:汉语岗位40名,蒙汉兼通岗位60名。
二、招聘范围
具有库伦旗户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2016年6月30日前落户,原籍为库伦旗的高校毕业生不受迁入时间限制)。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在我旗服务及服务期满的项目生,不限年龄和户籍。
7、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5分。
8、在我旗服务期未满的项目生正式聘用时不能兼聘。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一是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是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是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是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五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方式:按专业岗位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2016年7月31日
报名地点: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
3、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须本人填写《库伦旗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携带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及政审证明。
五、考试科目和时间
采取公开笔试的方式确定聘用人员。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整到其他岗位。
笔试分蒙汉两种文字闭卷考试。报考蒙汉兼通岗位考生自愿选择答题语种,并加试20分蒙文试题。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成绩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结束后,分别按报考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一同聘用。
六、公示、体检和政审
经过笔试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如出现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人选
经公示、体检和政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由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署聘用合同后到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工资待遇及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实行合同制,不占用编制,除职称评聘外,参照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管理,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机制,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要求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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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旗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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