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际体育交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国际体育交流中心为北京市体育局直属正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通过从事国际体育交流,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组织国际体育比赛、交流、培训、训练,以及体育系统各类人员出访和接待各国体育团体来访。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和2016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1.办公室后勤保障岗1名;
2.财务室出纳岗1名;
3.外联部英语翻译1名;
4.事业部项目主管岗1名;
5.活动部赛事运营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4.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应用软件;
5.北京市居民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二)岗位条件
1.办公室后勤保障岗
(1)行政管理类或计算机应用类专业毕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
(3)熟悉日常网络维护、安保、车辆、库房等办公室后勤工作内容;
(4)能熟练撰写各类公文;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2.财务室出纳岗
(1)会计专业毕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具有会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3)熟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工作3年以上,能熟练使用北京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平台、资产管理平台及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软件,熟悉事业单位统计工作;
(4)熟悉会计法和各类税法;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外联部英语翻译岗
(1)英语专业毕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2)具备独立策划、执行体育交流活动及赛事项目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接待、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撰写各类公文;
(5)具备一定水平的第二外语;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事业部项目主管岗
(1)熟练掌握体育项目市场推广、开发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和管理流程;
(2)具备较强的体育项目市场推广、开发管理实战经验,能够科学分析任务计划,从风险、费用、质量、资源等多角度,高效合理的分配资源;
(3)具备5年以上大型国际体育项目市场推广、开发管理经验;
(4)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
(5)大专及以上学历。
5.活动部赛事运营岗
(1) 熟练掌握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的策划和执行,流程统筹、方案统筹、执行统筹等;
(2)把握体育行业动态,能综合利用各方资源,策划、发起各类创新赛事活动;
(3)具备较强的体育赛事现场组织、指挥、管理、监控能力,能够快速反应并解决突发问题;
(4)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
(5)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6日、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工人体育馆南楼3层,北京市国际体育交流中心319房间。
3.报名需提交材料:个人简历,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均需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和复印件。
4.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决定该岗位是否招聘。
(二)考试及录取方式:
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应知应会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
3.面试: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
4.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5.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6.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岗位是否招聘。
7.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8.公布综合成绩:面试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初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9.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10.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11.考察:招聘单位到拟聘人员的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
12.公示报批: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3.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晶晶、崔红梅
联系电话:(010)65085559
北京市国际体育交流中心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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