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长春经开区城乡规划监察招聘27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水平,充实一线执法力量,经批准,现面向城乡规划监察协管员27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27名城乡规划监察协管员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一)男女不限,年龄25-40周岁;
(二)高中以上毕业生;
(三)本市户口优先,须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四)为人正直,具备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
(五)身体健康、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能胜任室外工作;
(六)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
(七)从事过规划、建筑相关工作、退伍军人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分、有劣迹行为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岗位职责
(一)负责配合在建工程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配合发现并监督违法建筑及违法建设行为。
(三)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服从其他工作安排。
四、工资待遇
规划监察协管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考核奖200元,给予交纳意外伤害险、社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五、报名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近3个月内小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7月19日(每天9:00-11:00,14:00-16:00)。
2、报名地点:经开人才市场
根据岗位资格及条件要求,在经开人才市场设招聘现场,设专人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自愿报名,并填写《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监察协管员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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