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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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艺体馆已全面投入使用,为了保证艺体馆整体工作秩序及相关日常水暖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艺体馆工作实际,经管理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更夫兼水暖维护人员1人。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艺体馆更夫兼水暖维护人员1人。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农垦建三江管理局辖区内户口;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体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岗位工作;
5. 男性;
6. 有更夫或水暖维护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岗位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1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
报考人员需如实填报《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并进行现场考核。
3、 报名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办公室。
4、 报名咨询电话:0454-5790051,联系人:王兰英。
5、 报名资料: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身份证;(2)户口簿;(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4)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有水暖维护专业特长人员可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
(二)考核和体检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抽选招聘工作小组人员专人负责。
1、 考核: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统一组织进行考核。通过面谈的方式,考核应做到全面、客官、公正,对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拟录取人员。
2、体检:按照考核成绩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入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三)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建三江第二高级中学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到管局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
五、有关待遇
按社会化用工管理,试用期1个月,工资参照管理局社会化用工行业同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工资为1100元,试用期满转正工资1250元/月,无节假日。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签订社会化用工劳动合同。
六、监督
由纪检委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七、招聘纪律
报名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用)》(人社部发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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