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 发表于 2016-7-13 10:38:19

2016年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人公告

为优化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整体素质,确保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要求,结合大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共17家,涉及52个岗位,计划招聘80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北京;
(四)2016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北京生源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五)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等;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招聘单位现场审核资格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0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
大兴区医学教育中心(黄村镇佟场村南100米)
(四)资格审查办法: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先由招聘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确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名表(填写完成后打印,现场不发放,见附件2);
(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面);
(三)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四)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未办理就业派遣的请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六)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证明等材料;
(七)目前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考试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等。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联系人:孟冬岭
咨询电话:6028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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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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