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 发表于 2016-7-12 15:16:39

2016年长春市二道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二道区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二道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划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1名固定期限合同用工人员。
二、招聘岗位
房屋征收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房屋征收补偿相关工作,工作强度较大,根据征收业务需要,工作时间不固定,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
三、用工方式
招聘用工方式为固定期限合同用工,试用期2个月,待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2年用工合同。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作风踏实,甘于奉献,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3、长春地区户口(含集体户口),男性,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征收工作经验的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或资格证书)。
5、招聘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内部岗位调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待遇条件
每月工资2800元,给予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
六、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14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二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福安街2228号)。
所需材料:考生需填写并携带报名登记表三份(在长春市二道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5张,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或2000年以前的毕业生需提供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征收证明材料或征收资格证书、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相关事项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道区政府网站:http://www.ccerdao.gov.cn/
咨询电话:
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综合科:0431-86006680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431-84881949
(周一至周五9:00—16:00)
此公告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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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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