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吐鲁番市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11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6〕86号),2016年吐鲁番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内地新疆籍学生担任服务管理教师(简称内派服务管理教师,事业编制)。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8日至1998年7月7日期间出生)。其他有关年限、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6年吐鲁番市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岗位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少数民族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双语交流能力,即具备民族汉考(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民考汉”报考人员应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8.教师岗位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专业及普通话水平或民族汉考(MHK)等级水平。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认定条件(即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或普通话水平达到报考条件),并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招聘考试,则必须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9.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对象(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1.吐鲁番市户籍或生源的未就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吐鲁番市户籍或生源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在吐鲁番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含)以上,服务期规定两年的满十六个月(含)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含)以上。
(三)不能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报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在选培期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参加自治区人才储备编制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
6.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以上涉及户籍、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取得时间(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服务期限等其他时限要求的,均截止2016年7月8日(含当日)。
二、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统一通过吐鲁番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sj.tlf.gov.cn )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审核,请考生诚信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2016年7月9日10:00-7月13日18:00
现场缴费确认:2016年7月13日10:00-20: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7月14日11:00以后
请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到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吐鲁番市高昌区广汇路,广汇小区大门斜对面。市内乘坐101路公交车至广汇文化小区站下车即到)进行现场缴费确认,逾期没有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
(二)笔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具体时间、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16年7月18日18:00以后
(四)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22日10:00—19:00,7月23日前完成递补工作。
(五)面试时间:2016年7月25日
(六)体检、考察时间:2016年7月26日起
(七)公示时间:体检考察结束后,即对拟聘用人员公示。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一)宣传推介、发布信息
2016年7月8日通过火焰山网(http://tlf.xjkunlun.cn/)、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tlf.gov.cn/)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信息。
(二)报名
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先登陆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tlf.gov.cn),点击《2016年吐鲁番市服务管理教育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的所有程序。
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岗位,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共55元。
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无效。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具备的综合知识和实际写作能力,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
下列情形之一,笔试总成绩加5分。①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②烈士配偶及其子女。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
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2016年7月18日18:00以后在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 .tlf.gov.cn)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结合岗位条件和笔试入闱情况,逐一对考生的身份、学历、汉语等级水平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入闱人员需本人持下载的《报名表》、《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①少数民族招聘岗位,须提供国家颁发的“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②报考教师岗位的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证书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③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级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
④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地、州、市级组织部门证明;
⑤“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级人社部门证明;
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
⑦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⑧户籍迁出还未在吐鲁番市落户的吐鲁番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供迁出证明材料原件或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五)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后,招聘1-2人(含)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确定。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仍然相同的,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确定。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面试费40元。
(六)体检
全市统一组织体检,根据总成绩的高低,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体检相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本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监督及要求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对此项工作全程监督。
(二)坚持公务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内或终身禁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招聘主管部门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针对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信息发布
吐鲁番市公开招聘服务管理教师相关信息通过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tlf.gov.cn/)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该网站公告为准。
六、政策解释
招聘工作相关政策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0995-7607013
监督电话:12388(市纪委信访举报专线)
原标题:吐鲁番市2016年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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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专业参考目录(待更新)
3.公开招聘服务管理教师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待更新)
吐鲁番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服务管理教师领导小组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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