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邢台开发区招聘专职招商人员10名
为全面适应新时期新常态招商引资工作需要,进一步壮大招商队伍,切实提高招商人员素质,优化队伍结构,实现精准招商、招大引强,推动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上台阶、求突破,助力三年大变样决战决胜,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10名。现制定本简章。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10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经济、金融、市场营销等专业优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良好的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热爱招商工作,能适应经常出差和长期驻外;
4、掌握一定的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相关知识,对招商信息有较高的敏感性和较强的领悟力;具备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及计算机操作技能,可以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放宽年龄和学历限制,并优先录用:具有招商引资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熟悉招商引资、国家产业政策、经济协作工作等相关政策、法规和产业知识;具有一定招商资源或较为广博的社会人脉关系;在“中心城市”、大型企业尤其是行业100强或世界500强等企业工作3年以上;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电子商务、金融类企业具有5年以上高级管理经历。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省、市、区级媒体、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同时,下发书面公告至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积极鼓励区内工作人员报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网上电子邮件或传真报名(电子邮箱:xtjjkfqrsj@126.com,传真0319-3636136);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邢台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中兴东大街与永安路交汇处西南角,市内乘坐11路、31路、111路公交车国际新城站下车即到);
咨询电话:0319-3636138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交个人自传一份,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证书资料;填写《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可从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下载);
5、资格审查。区招聘办安排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6、准考证发放。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区招聘办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并关注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评委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专家担任。
(四)考察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2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一并进入考察范围。
区招聘办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根据考察了解情况,得出考察对象的考察环节得分,考察满分100分。
对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考察出现岗位缺额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总成绩合成
考察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考察得分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60%+考察得分×40%。
(六)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可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工作有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经体检身体不合格或未按时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经研究、审核汇总后,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www.xtkfq.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人员管理和待遇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2、此次招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首次聘用签订3个月试用协议,试用期表现良好,经考核能够胜任工作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为2年,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到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实行人事代理;
4、薪酬待遇:
(1)底薪2000元/月;
(2)开发区保证必要招商经费;
(3)项目资金到位后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重大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领取准考证及未参加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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