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昌平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102号)的要求,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定于2016年5至7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岗位:
本次招聘提供专技岗位15个(其中通用专技岗位6个)。详细内容见附件《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要求35岁以下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人员【35岁以下指198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周二) 9:00-16:00
2.报名地点: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三楼)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4.报名须持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本次招聘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取消报名资格。
(1)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非应届人员学历材料需提交:①原始学历原件、复印件;②最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原件;④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复印件(就业通知书到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存档部门公章);
(5)2016年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交:①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明确填写毕业生的培养方式、专业、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等;②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反映毕业生就学期间的真实学习成绩;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校医岗位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会计岗位须提交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2016年到届村官需提供人力社保局村官管理部门开据的身份证明;
(8)社会人员档案和人事关系必须在京,并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原件。
(二)资格复审
昌平区教委资格复审时间5月26日至30日,复审结果在昌平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笔试
1.参加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笔试人员范围: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和参加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笔试人员名单在昌平教育信息网公布。
2.校医岗位、编导岗位的笔试时间:2016年6月17日(周五),具体安排详见昌平教育信息网;校医岗位、编导岗位的笔试内容详见附件3考试大纲。
3.会计岗位笔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周六),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通用专技岗(财务类、计算机类岗位)的专业能力笔试,考试内容详见附件4考试大纲。6月14日至17日,考生登录昌平人才网,点击“社招准考证”打印准考证。
4. 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笔试合格成绩在昌平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范围: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 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16年6月28日(周二),具体安排详见昌平教育信息网。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总成绩在昌平教育信息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平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各招聘岗位无替补、无调剂。农业户口人员须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未提交非农业户口的视为自愿放弃,不再办理入职手续。
(八)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可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7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按要求提供档案等相关人事材料,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未报到者和不服从管理者视同放弃本岗位,责任由本人自负。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一般社会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档案转入人才服务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3)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4)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5)提供虚假材料的;(6)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7)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注意事项
(一)下载并填写《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内容需电子版填写(个人信息一定要填写准确清楚),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社会人员不解决集体户落户问题。
(四)招聘相关信息在昌平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公布。
(五)报名资料不全者不受理报名。
(六)入职人员须服从教委岗位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七)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全程监督公招整个过程,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国家、北京市相关文件给予处理。
(八)公开招聘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10-69742366
监督电话:010-69711471
人力社保局监督电话:69747927
(九)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及表格请到以下网站下载:
昌平区人力社保局网(rlsbj.bjchp.gov.cn)
昌平人才网(www.cprc.com.cn)
昌平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www.chpedu.net)
原标题:昌平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