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乌审旗司法局招聘法律服务人员1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旗司法行政工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政策及乌审旗《2015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方案》的规定,经旗委、政府同意,现将乌审旗司法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15人,其中蒙汉兼通2人。
(二)报考条件
1.乌审旗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法律专业优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无犯罪行为和不良记录;
3.在乌审旗服务的自治区社区民生志愿者(社区矫正)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应聘者优先聘用;具有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应用软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6月28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乌审旗司法局办公室(党政新区5号楼B座201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7582677。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考人员填写《乌审旗司法局招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由招聘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为1:3,通过招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要按面试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考察
由旗司法局协调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乌审旗司法局网站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乌审旗司法局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工资待遇:20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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