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dwsix 发表于 2016-6-20 07:11:38


15.【答案】A。解析:《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6.【答案】D。解析:《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7.【答案】D。解析:《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18.【答案】A。解析:《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19.【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0.【答案】C。解析:《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21.【答案】D。解析:《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A项中警察的行为属于其他排除犯罪事由的法令行为。B项船长负有特定职责,他不得弃船逃跑,所以其行为也不构成紧急避险。乙打死狼狗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而不是紧急避险。D项船长为了避免轮船倾覆而采取的损害另外一种较小权益的行为成立紧急避险。
22.【答案】C。解析:《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故A、D项错误,不选。《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故C项正确,B项错误。
23.【答案】C。解析:秦汉时,权力分为行政与监察,丞相主管行政,御史大夫主管监察。
24.【答案】B。解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
25.【答案】D。解析:唐朝以大理寺为中央审判机关,刑部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御史台为中央监察机关。
26.【答案】A。解析:伊斯顿和拉斯维尔将决策概念带到互动、正式和非正式关系的层上:西蒙从理性、非理性的心理层面考察决策;林德布罗姆又加上了渐进主义解释:施奈德将决策界定为“决策是一个过程,它是指决策者为达到想象中未来事务的状态,从社会所限制的各种途径中,选择一个行动计划的过程”。
27.【答案】B。解析:决策的基本属性有预见性、选择性和主观性。A项和B项是互相斥的,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说来,其中一个就是正确答案。C项和D项与该题无关,并且表达的意思相近,是干扰项。决策的主观性表明决策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活动。
28.【答案】A。解析:决策具有预见性、选择性、主观性,其中选择性是决策的灵魂。
29.【答案】B。解析:通知是现行公文中应用范围最广的公文,主要用于下行,有时还可用于平行。
30.【答案】A。解析:通知主要用于下行,有时还可用于平行。
二、多项选择题
31.【答案】ABCD。解析:科学的否定观在唯物辩证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即是通过事物内在的矛盾运动而进行的自己否定自己。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的环节,即否定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化,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没有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事物就不会发展和前进;辩证的否定是联系的环节,即新旧事物又通过否定的环节联系起来,新事物是从旧事物中生长出来的,并以吸取、保留和改造旧事物中积极的东西,作为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辩证的否定就是“扬弃”,即既克服又保留,是事物发展中连续性与非连续性的对立统一。简言之,辩证的否定就是包含肯定因素的否定。
32.【答案】ABD。解析:真理的发展是由相对真理向真理不断转化的无限过程。割裂真理的相对性和性会导致两种错误,即主义和相对主义。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容易导致教条主义和思想僵化;相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性,容易导致怀疑主义和诡辩论。

sydwsix 发表于 2016-6-20 07:51:04


33.【答案】ABC。解析:自然科学上的重大突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提供了科学前提。从19世纪开始,自然科学已经从搜集材料的科学发展到整理材料的科学,天体演化学、胚胎学、生理学、有机化学的产生使得自然科学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学成果,在这一系列重大科学成果中,细胞学说的创立、能量守恒定律的发现、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问世,具有特别重要的划时代意义。自然科学的这些,为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的观点,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34.【答案】BD。解析: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及其矛盾,构成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历史唯物主义把它表述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这一规律的内容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及其发展变化的方向;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归根到底取决于和服从于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35.【答案】ABD。解析:该考查的知识点是:发展道路的前进性与曲折性。事物发展道路的螺旋式是对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所做的形象化表述。事物的发展不是沿着一条直线,而是走着一条迂回曲折的道路,在前进与曲折的统一中实现的。因此,那种抹杀前进性的循环论和否认曲折性的直线论都是错误的。由于事物的内部矛盾和各种条件的复杂性,事物发展的螺旋形或曲折性表现为种种特殊的复杂情况,既包括前进中的回复、也包括前进中暂时的局部的倒退或逆转,这都说明新生事物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社会主义发展中的曲折性不仅在于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事业,而且在于社会主义几乎都是从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中产生,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这样一种格局,社会主义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在经济、文化、科学、管理等方面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又由于复杂的国际环境以及自身一些政策上的失误,在发展过程中出现某些曲折性是难以避免的。并不能因此而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基本依据发生了改变。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选项。
36.【答案】ACD。解析:虽然理性认识是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感性认识是对事物外部现象的认识,但是理性认识也有全面的理性认识和不全面的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同样也有全面与不全面之分,所以我们不能简单的说感性认识就是不全面的,也不能简单的说理性认识就是全面的。所以排除B项。
37.【答案】ABC。解析: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列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邓小平提出的理论。
38.【答案】A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从此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开始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
39.【答案】ABD。解析:本题可采用排除法,排除C。
40.【答案】ABCD。解析: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内在要求和前提。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目的和归宿。尊重实践、尊重群众,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根本体现,二者是高度统一的。
41.【答案】BC。解析: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相同点是:犯罪主体都是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两者犯罪的客体不同,所侵犯的客体也不同。
42.【答案】ABCD。解析:行贿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43.【答案】AB。解析:基本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具体内容: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①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权力,管理事务的基础,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②我们应该选举那些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健康条件和议政能力比较好的公民当人大代表,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权力。因此,我们必须十分珍惜,认真对待,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①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让人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参加政治生活,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②自由和法律的关系:我国公民享有合法的政治自由必须在我国法律范围内进行。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法律和自由统一的,脱离法律的自由是不存在的。
3.监督权。①监督权包括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②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sydwthree 发表于 2016-6-20 08:06:12


44.【答案】CD。解析: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罪过、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犯罪故意属于犯罪动机。
45.【答案】ABCD。解析: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是一个的根本大法,它集中规定了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具有的法律效力。和一般法律相比,宪法具有以下特征:(1)宪法的内容最重要,它集中规定了一个的社会制度、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的性质、的政权组织形式、的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机构等。而一般法律只规定有关、社会某一方面的问题。(2)宪法的法律效力,宪法是一般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一般法律的内容不得与宪法规定的原则相抵触;宪法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最严格,这是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决定的,因为宪法的修改必然引起其他法律的修改,所以规定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是为了保证宪法的稳定性。
46.【答案】AB。解析: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
47.【答案】ABCD。解析: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是:(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处理一切案件,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不能以主观臆断为根据;只能以法律为标准、为尺度。决不允许另立标准。(2)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国,法律对于全体公民都是统一适用的;任何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年龄、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的不同,都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依法承担平等的义务。在法律面前不得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存在。(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有两层含义:一是法律规定,的司法权只能由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二是法律规定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时,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对于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维护法制的统一,正确适用法律,防止特权现象,具有重要意义。(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对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是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48.【答案】ABC。解析: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所谓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现法律的活动。所谓司法,也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好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49.【答案】BC。
50.【答案】ABC。
三、判断题
51.【答案】B。 52.【答案】A。 53.【答案】A。 54.【答案】B。 55.【答案】B。
56.【答案】B。 57.【答案】A。 58.【答案】B。 59.【答案】A。 60.【答案】A。
四、综合分析题
61.【答案】BC。 62.【答案】AD。 63.【答案】BCD。
64.【答案】ACD。 65.【答案】ABC。 66.【答案】BD。
67.【答案】ABC。 68.【答案】AB。 69.【答案】AB。
70.【答案】BCD。 71.【答案】C。 72.【答案】C。
73.【答案】B。 74.【答案】C。 75.【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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