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理学及宪法专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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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D。解析:《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因此ABC是正确的。
2.【答案】D。解析:《宪法》第11条第2款规定:“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所以D正确。
3.【答案】C。解析:《宪法》第10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C是错误的,应选。
4.【答案】C。解析:《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故正确答案为C。
5.【答案】D。解析:我国的基层政权在城市中指的是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街道办事处属于派出机构,也属于基层政权);在农村指的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职权的统一体。很显然,县人大及其人民政府不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
6.【答案】B。解析:《宪法》第116条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故正确答案为B。
7.【答案】C。解析:《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其中,言论自由是其他自由权利的基础,居于首位。故正确答案为C。
8.【答案】C。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此条包含了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情况,在直接选举的情况下,人民代表还未选出,自然也不会有代表推荐。
9.【答案】B。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经过计算可知B选项符合要求。
10.【答案】D。解析: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管理事务、行使权力,除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基本权利外,还享有法律赋予的言论自由特殊保护权,我们通常称之为“言论免责权”,即:人大代表在代表机关中的言论和表决不受其他机关追究。
11.【答案】C。解析:我国是单一制,我国的结构形式是由我国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状况决定的,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因此我国实行的是区域自治,不是民族自治,注意两者的区别。
12.【答案】B。解析:《宪法》第10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土地并不是专属所有。矿藏和水流(包括海洋)是专属于所有的。
13.【答案】A。解析:BCD项在宪法中都有体现,A项环境权不属于基本权利。
14.【答案】C。解析:《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由于机关和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C项说的是“任何机关”,因此是错误的。
15.【答案】C。解析:依据《宪法》第40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隐匿、毁弃、拆阅或者窃听。在一定条件下,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为了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用户电话详单也属于公民通信秘密的范围,而且只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才有权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
16.【答案】D。解析:根据《宪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确实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因此选D。
17.【答案】C。解析:《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8.【答案】C。解析:依据《宪法》第67条规定,我国宪法的解释权专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19.【答案】D。解析:《宪法》第89条第1项规定:“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20.【答案】D。解析:根据《宪法》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一)根据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因此选D。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21.【答案】B。解析: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19条规定: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第二句“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据此,选项B应选。
22.【答案】A。解析:根据《宪法》第89条的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23.【答案】C。解析:《宪法》第9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24.【答案】C。解析:根据《宪法》规定:
第100条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116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5.【答案】B。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6.【答案】B。解析: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在农村为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为不设区人民政府、市辖区人民政府。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第3款,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据此,选项B应选。行政公署,也属于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但根据该条第1款,其是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因此,应当排除选项A。选项C不属于机关,而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信访办公室,也不是派出机关,而是有关机关团体的办事机构。
27.【答案】C。解析:《立法法》第86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88条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28.【答案】C。解析:根据《宪法》第89条第14项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据此,选项C应选。
29.【答案】B。解析:《立法法》第90条第2款规定:“其他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
30.【答案】D。解析:《选举法》第51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据此,选项D应选。一般选民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并被选举为户口所在地的地方人大代表;如果户口迁出原行政区域,自动丧失作为原行政区域人大代表的资格,而不再保留,排除选项A。乙县人大代表也是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张某就任乙县人大代表,必须经过选民选举,而不能“自然转任”或者“按正常工作调动手续转任”。排除选项B、C。
31.【答案】C。解析: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体育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粮食局是发改委管理的局,因此选C。
32.【答案】A。解析:《选举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因为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因此不列入选民名单。选项B、C的人,如果依法享有选举权利,应当列入选民名单。而享有选举权利的条件包括:中国公民,年满十八周岁和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至于其是否吸毒以及是否年龄特大,不是法律考虑的内容。被刑事拘留的某丁,可能被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因危害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因此选项D也应排除。
33.【答案】A。解析: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是我国行政组织序列中的一种。所谓派出机关是指由一级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我国的派出机关主要有: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②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③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而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本题中行政公署的设立需经国务院批准,故选项A说法正确。
所谓派出机构是由政府的工作部门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管理某项行政事务的机构。在我国派出机构种类较多,如公安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等。派出机构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而不是根据上一级机关批准设立,故选项B说法错误。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行政机关。直属机构是国务院主管各项专门业务的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由国务院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原则设立,无需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需要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是国务院的各部委,故选项C说法错误。
本题中选项D,因为没有说明“市人民政府”是否是“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以这种不严谨的表述不应进入正确答案之列。
34.【答案】B。解析:根据《宪法》第89条第16项,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是国务院的职权。注意区分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国务院紧急状态决定权在区域范围上的差别。本题的区域范围是“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排除选项A。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据此,选项B应选,排除选项D。中央军事委员会对紧急状态没有决定权和宣布权,但可依法派遣军队执行关于紧急状态的法律。
35.【答案】C。解析:《宪法》第69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余各项均无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的法定义务。所以选C。
36.【答案】B。解析:《宪法》第112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可见,A、C、D项均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旗,是自治县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另一种称呼,亦属自治机关。正确答案为B。
37.【答案】A。解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一种社会组织,不是机关,因此其监督属于社会监督,故A为答案。B项为行政机关的监督,C项为权力机关的监督,D项为司法机关的监督,均属监督。
38.【答案】A。解析:C项和D项只能制定法律,地方性法规无权规定,故应排除。立法法第六十四条没有提到选项B的内容,而A项是明文规定允许的,因此选择A。
39.【答案】B。解析:《宪法》第8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答案为B。
40.【答案】C。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30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C项正确。
41.【答案】D。解析:《选举法》第41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25000选民最少要有125000人参加选举方能有效。本题参加选举的人数不足全体选民的一半,故三人均不当选。
42.【答案】A。解析:比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是地方名称,回族是民族名称,自治区是行政地位。答案选A。
43.【答案】D。解析:《立法法》第6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选项中只有省级人大享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
44.【答案】A。解析:依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
45.【答案】D。解析:《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注意,此处是“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并非“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A、B、C均错误。
本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本法第13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D项正确。
46.【答案】A。解析:《立法法》第4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47.【答案】D。解析:《立法法》第42条第1款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6条规定:“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A、C项正确,D项说法错误。
本法第4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B项说法正确,排除。
48.【答案】B。解析:法律后果一般是指法律对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赋予某种结果。它大体上可以分为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两大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题目中指的是法律责任。
49.【答案】D。解析:《宪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
本法第114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50.【答案】A。解析:《宪法》第92条规定:“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法第12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权力机关负责。”
本法第13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51.【答案】D。解析:《立法法》第78条规定:“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本法第79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本法第80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本法第82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故答案是D。
52.【答案】C。解析:依《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章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章之规定,特别行政区的对外事务权限包括:(1)参加与港澳特别行政区直接有关的外交谈判;(2)在经济、文化、体育等领域发展对外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3)以适当形式参加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4)对国际协议是否适用于特别行政区发表意见;(5)签发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有权实行出入境管制;(6)经中央协助或授权,与各国或各地区缔结互免签证协议;(7)可在外国设立官方或者半官方经济和贸易机构,报中央备案;(8)经中央批准,可允许外国在特别行政区设立领事机构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
本题中的A、B、D项分别对应上述的第(5)、(1)项权限,故不选。C选项并没有作出初步决定的权限,故C应选。
53.【答案】B。解析:《立法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第9条规定:“本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54.【答案】D。解析:《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55.【答案】B。解析:法的规范作用和功能根据行为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指引作用和功能,其作用对象是本人的行为。小林听从父亲劝导,知道未经许可去砍伐国有林木属违反《森林法》的行为,而未去伐木。这说明法有指引作用和功能。但本题题干中没有这个选项。
(2)评价作用和功能,其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小林父亲认为儿子不经许可去国有林区伐木,会违反《森林法》而加以劝阻,这说明法有评价的作用和功能。
(3)预测作用和功能,其作用对象是人们相互的行为。本事例不能说明法有此功能。
(4)教育作用和功能,其作用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本事例中未有法律的实施,因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也不能发生影响,故不能说明法有教育功能。
(5)强制作用与功能,其作用对象为违法者的行为。小林没有去伐木,故也无违法行为。
56.【答案】C。解析:本题考察司法的含义与特点。司法,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要掌握司法的含义,必须了解司法的特点:(1)司法是由特定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实施法律的专门活动;(2)司法具有强制性;(3)司法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案件的活动;(4)司法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的结果的法律文书。而本题中,A是法官个人行为,而不是依照法定程序而为的活动。B则不是依职权行使的专门活动,同样是个人行为。而D则更是自己的个人行为,不代表意志性。C则是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运用法律的活动,故本题应该选C。
掌握了司法和执法各自的含义和特点之后,自然而然就掌握了司法和执法的区别,其在主体、内容、程序、主动性方面有区别,考生应该细细体会其中的差异。
57.【答案】C。解析: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注意区别两者的关系。A项中的空难对于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受益人而言,是不能控制的,因此属于事件,选项B的时效和选项D的年龄,对于当事人而言,是和其意志无关的,都属于法律事件,只有C的杀害,显然是属于行为。
58.【答案】B。解析:社会的调整方法还包括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法律只是其中的一种。而且对于人心道德,法律没有办法根本上发生作用,而且法律发生作用的场合比起道德而言要小得多。其他选项尽管说法正确,但比起这一点来说,并不能充分说明其局限性。
59.【答案】D。解析:法的遵守,即守法,不仅包括消极、被动的守法,而且还包括根据授权性法律规范(如《宪法》第41条)积极主动地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实施法律,无论此行为是否恰当。
60.【答案】A。解析: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原则有三个:(1)价值排序原则(又称价值位阶原则),即按照价值高低排出主次、先后;(2)个案平衡原则,即具体案件适用考虑价值之平衡;(3)比例原则,即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但应当将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实现“最小损害”或“最少限制”,也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本题题干明显属于比例原则,故A项当选。
61.【答案】D。解析:ABC项分别阐述了法与宗教、法与人权、法与道德的关系,是正确的表述。对于A项,许多宗教教义实际上表述了人类的一般价值追求,部分教义被法律吸收,成为立法的基本精神。在宗教作为国教和政教合一的地方,宗教法庭直接掌握了部分司法权。因此A项是正确的。对于B项,这是人权的法律保护实践的表现,虽然现在人权问题已经大规模进入了国际法领域,但改变不了国内法的主要地位。对于C项,道德对人的要求较高,法律倾向于较低的道德义务转为法律义务,“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对经济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并不是只能被动地发挥作用。D项错误。
62.【答案】A。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47条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依此可知A项为正确答案。
本题主要是对数字的考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难点很少,但其复杂的数字也颇令人头痛。罢免各级代表时,提出罢免要求和做出最终的罢免决定都有相关的数字,需要加以记忆。同时对于本法中城镇、农村人大代表代表人口数比例也不要混淆,另外还要结合《宪法》中的相关数字加以比较记忆。
63.【答案】A。解析:《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规定:“上级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
本题考查法律上的一个细节规定,也是特殊规定:自治机关的特殊权力。注意两点:(1)必须报经有关机关批准;(2)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
《立法法》第66条也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的报批生效程序,而《民法通则》第151条与《民事诉讼法》第17条也规定了对以上两个法典作出变通或补充规定的程序,可以一并来复习。
64.【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我国的立法程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52、61、69条。
第五十二条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六十一条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第六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65.【答案】B。解析:此题考察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范畴,尤其考察文化教育权利。只要记住几个基本的权利,那么即使有些权利课本上没有提到,也能用排除法做出答案。《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同时,《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该题中的出版自由就属于此条规定的政治权利。”所以应选B。
二、判断题
1.【答案】B。解析:这种说法过于,例如我国1997年的新《刑法》就规定了从旧兼从轻的法律适用原则,即也有可能适用生效前的时间和行为。
2.【答案】B。解析:保证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方法主要是必要的强制方法。
3.【答案】B。解析:法律制裁是指司法机关和授权的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并不只是触犯刑法才可以采取的惩罚措施。
4.【答案】B。解析:在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下,不享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答案】B。解析: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总理提出,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6.【答案】B。解析: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7.【答案】A。解析: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对现行宪法有关保护私有财产的规定作了重要修改,进一步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8.【答案】A。
9.【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机构的组织系统是:权力机关、主席、行政机关、军事领导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中央机构包括:权力机关、主席、行政机关、军事领导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地方机构包括: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地方各级审判机关和地方各级检察机关,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和特别行政区的机关。现行宪法明确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非常清楚地表明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不是机关。
10.【答案】B。解析: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所以对于享受宪法权利,承担宪法义务,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平等”和“相同”是不同的概念,例如选举权和劳动权等,不能要求所有公民都是相同的。
11.【答案】A。解析: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12.【答案】B。解析: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体系是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3.【答案】A。
三、多项选择题
1.【答案】BCD。解析: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但既不能超越权限对行政处罚的种类作出创设性的规定,又不能超过上位阶法律规范所确立的处罚的幅度、范围。
2.【答案】AD。解析:马克思这句话出自《马恩全集》,该句话是在讲法与客观规律(属于法的本质问题)和立法的科学性原则(D项显然正确)时引用的。“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是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是在表述法律”,马克思把立法者与自然科学家作类比,自然科学家的工作就是发现客观规律,立法者像科学家发现客观规律似的去发现法律,这体现了法律同客观规律一样具有客观性,立法应反映客观规律,所以A项正确。C显然误。B也是错误的,因为客观规律不可能直接转变为法律,而必须通过意志作为中介。故AD项当选。
3.【答案】AC。解析: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可以在一个条文中得到表述,也可在不同条文中得到表述,甚至可以在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表述。一个条文可以表述不同法律规则的不同要素。题目中所举条文属于上述最后一种情形,其中其实包含两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属于义务性规则的行为模式,而但书内容中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属于另一授权性规则的假定条件,即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则军人的配偶有权要求离婚,而无需征得军人的同意。一般但书都意味着相反的行为模式的存在。故答案为AC。
4.【答案】BCD。解析:《立法法》第86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依据上述规定,在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有冲突时,只有A项的说法符合法律的规定。故BCD项当选。
5.【答案】BC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66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第87条规定:“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第12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法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第130条与124条相类似,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以上就是关于中央机关领导人、负责人的任期及连任的宪法规定,即都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条文规定,但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委员等职,并没有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这应当是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特殊性质有直接关系的。
6.【答案】ABD。解析:根据《宪法》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和社会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故ABD项当选。
7.【答案】AD。解析:《宪法》第113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宪法》第114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依此,上述选项中只有A、D项的人员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8.【答案】ACD。解析:《立法法》第1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13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合,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15条规定:“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可知题中ACD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本题考查的是对不同法律案提出主体的不同要求。因提出法律案的主体比较多,故容易引起混淆。同时还要注意因提出法律案的主体不同,是否直接列入审议以及由何机关最终决定是否审议是不同的。《立法法》第12、13、15、24、25条是对提出法律案的主体的规定,对此应注意:(1)掌握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的九大主体。特别注意代表联名的,要求30人以上。(2)掌握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的七大主体,特别注意委员联名,要求10人以上。
9.【答案】ABD。解析:本题考的是宪政的含义和特征。宪政,是指根据宪法规定所产生的,以法治为基础、以人权为核心,能够有效协调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关系的现代民主制度。简言之,宪政就是民主政治。故A项论述正确。宪政的主要特征为:(1)宪政的基本精神在于限制权力。权力是宪法授予的,不得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和禁止行使的权力。权力不得侵犯公民权利,并且有义务公民权利的实现。故B项论述正确。(2)宪政的集中表现是树立宪法的。当宪法在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真正具有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时,权力的限制、公民权利的实现就有了坚实,宪政也就能最终建立起来。故D项论述正确。(3)宪政建立的基本途径在于宪法的实施和实现。宪法的实施和实现的过程,也就是宪政建立的过程。宪法是宪政的前提,但有宪法却不一定有宪政。故C项论述错误。
10.【答案】ABC。解析: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都体现一定的社会价值,一国范围内的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因此选A、B、C项。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只有统治阶级的道德才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的体现,因此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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