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全真模拟卷(五)与参考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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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D。解析: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辩证唯物论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世界观的理论基础。朴素唯物论试图在某些特殊的东西中,寻找具有无限多样性的自然现象的统一;庸俗唯物论混淆物质和意识的严格界限,取消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机械唯物论认为世界上物质的变化在根本上只有位置和数量的变化,所以,虽然它们都承认世界是物质的,但是都没有彻底认识到物质世界的统一性、多样性,不是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因此本题答案为D。
2.【答案】C。解析:机械决定论又称“形而上学决定论”,指在古典力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盛行于17—18世纪西欧的一种只承认自然界的因果性、必然性、客观规律性,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偶然性的一种形而上学观点,其代表人物为牛顿、拉普拉斯、斯宾诺莎、霍尔巴赫等人。
机械决定论只承认必然性,否认偶然性;只承认客观规律性,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视机械运动为的因果关系而不懂得因果联系的多样性、复杂性;不懂得因果联系、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别和联系,认为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都是由必然的原因决定的;把必然性等同于有原因,把偶然性等同于无原因,把必然性化。这是机械决定论的根本错误。它发展的必然结局就是宿命论,因而无法彻底地贯彻唯物主义决定论。本题答案为C。
3.【答案】B。解析:真正的哲学是社会变革的先导,它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弃旧创新,生机勃勃。思想意识、文化观念、法律制度、伦理道德的破旧立新,必须依靠哲学的引导才能够实现。
4.【答案】C。解析:世界上不存在真理,②项表述错误应予排除,故排除A、B两项。对药物本身的认识是有限的,但是由于联系的普遍性,药物的配伍禁忌却是无限的,这就反映了认识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包含矛盾的辩证发展过程。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C。
5.【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新生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的哲学依据。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的哲学依据。电灯作为新事物,是必然要战胜油灯这个旧事物,因此其哲学依据也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6.【答案】C。解析:这道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对唯物辩证法关于发展、变化的理解和确认。世界上没有永恒存在着的事物。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一切事物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因此,在辩证法看来,一切事物都处在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中,凡是在历史上产生的都要在历史上灭亡,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永恒地存在。整个物质世界就是永恒发展变化着的世界。换句话说,世界上不变的是变化,即“变是的,不变是相对的”(C项)。据此分析题中给出的四个选项:A项(变是世界的本原)明显是错误的,因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变化是世界存在的状态,而不是世界的本质;B项和D项谈的是对变化的理解,但是都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这样将A、B、D三项排除,只有C项才是正确选项。该题是考生应该掌握的最基本的原理,难度不大,是必得之分。如果有的考生丢分,会是误选B项。
7.【答案】B。解析: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其中“安定有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和基本标志。所以选B。
8.【答案】A。解析: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后,由于国内因素和国际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和正确地处理这方面的问题。但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阶级斗争,经济建设已经成为我们的中心任务。除非发生大规模外敌入侵,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动摇这个中心。在历史上,由于没有能够清醒对待国际国内某些事件,我们有过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严重教训。这十四年,尽管国际国内发生了这样那样的重大事件,我们都没有动摇这个中心,今后还必须坚定不移地这样做。
9.【答案】D。解析: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践证明,要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关键在于完善制度和机制。把党的先进性要求转化为党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根本途径和重要保证。
10.【答案】A。解析:政府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主要有两种方式:直接调控和间接调控。直接调控实质上是一种限制微观经济主体的自主性和市场机制自发作用的调控方式,并具有强制性特点;间接调控是以承认微观经济主体自主经营和市场机制作用为前提的,也是以存在完善的市场体系为条件的,是运用经济手段和市场参数调节经济运行的调控方式。
11.【答案】B。解析:党和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判断各方面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是“三个有利于”,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12.【答案】C。解析:依据《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而题干中叙述的是全国人大对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和审查,据此可知,题干中的情况属于选项C监督权。
13.【答案】A。解析:对于地区管辖,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两个原则:一是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二是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为辅。同时,根据《刑诉解释》第17条的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题王某和赵某已经交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而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又须与其抢劫、盗窃等犯罪合并审理,故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侦查终结后,仍应当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14.【答案】B。解析:根据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无权没收甲的赌博赢利或全部赌资资金,需要处理的应该由公安机关处理。
15.【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故B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16.【答案】D。解析:根据《刑诉法》第92条的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可见,本题正确答案为D。
17.【答案】C。解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条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18.【答案】B。解析:《刑诉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该条规定的就是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可见,A、D不选;《刑诉解释》第26条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本人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应当决定其回避。”可见,指令回避也当属回避种类之一,C不选。我国的回避应说明理由,故本题应选B。
19.【答案】D。解析:《刑诉法》第79条第1款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20.【答案】C。解析:根据《刑诉法》第151条的规定,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21.【答案】A。解析: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不允许劳务以及股东的个人信用出资。
22.【答案】C。解析:《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23.【答案】B。解析:程序性决策也叫例行决策、常规决策和定型化决策或重复性决策。
24.【答案】A。解析:根据不同的标准,决策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根据决策目标的多寡,可以分为单目标决策和多目标决策;根据决策问题的重复程度不同,可以划分为程序性决策和非程序性决策。因此B项和C项不是正确答案,D项说的实际上是同一种决策,即程序性决策。
25.【答案】B。解析:战术决策是具有微观性、局部性、区域性和阶段性的一种决策,其目标具体,问题单一;确定型决策是这样一种决策,即面临的是一种比较确定的自然状态,可选方案的预期结果是相对明确的,因而方案之间的比较和择优是不难做到的;原始决策是指根据决策目标对行动方案进行初始选择的决策;追踪决策是与原始决策相对的一种决策。
26.【答案】D。解析:伊斯顿和拉斯维尔将决策概念带到互助、正式和非正式关系的层面上;西蒙从理性、非理性的心理层面考察决策;林德布罗姆又加上了渐进主义的解释;阿利森将决策附着于官僚体系及其政治运作的模式。
27.【答案】B。解析:阿利森将决策附着于官僚体系及其政治运作的模式。
28.【答案】B。解析:从广义上讲,决策就是做出决定,即人们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作的行为设计及其抉择。
29.【答案】C。解析: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如下:外交部,国防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安全局,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30.【答案】C。解析:《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二、多项选择题
31.【答案】AD。解析: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辩证形式是螺旋式的上升或波浪式的前进:事物发展的总的趋势是前进的,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是曲折的。事物的发展是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
32.【答案】CD。解析:画饼是意识的东西,意识不能代替物质,不能把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等同于客观事物本身。A、B的说法错误。
33.【答案】ABCD。解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一种伟大的理论创新,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工作的新要求。就其形成的国际背景来讲,它是在和平与发展依然是时代的主题;世界政治格局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国际局势下提出来的。
34.【答案】ABC。解析:改革开放深化推进的需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考验与挑战、复杂的国内外局势都要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35.【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社会发展与自然发展的异同。马恩把人类社会看作一种物质体系。在物质性上人类社会和自然界是同一的。但是人类社会又不同于自然界,这种本质差别在于社会是由人和人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构成的,人的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的实践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的社会生活的本质,因此人类社会有其不同于自然界的特殊的规律。唯物史观的理论价值就在于科学地揭示了这一规律,指出以经济社会形态的演进为标志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它把人们对社会历史的认识奠定在科学的基础之上,使人们有可能以自然科学的精确眼光来考察社会历史。把社会的发展看作一种“自然历史过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辩证的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统一这一性质和特征的形象表达。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36.【答案】ABC。解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特点和经验是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帮助的原则,逐步把个体农民引导到互助合作的道路。
37.【答案】BCD。解析:《四月提纲》为布尔什维克党提出了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路线和计划。
38.【答案】ABCD。
39.【答案】ABC。解析:党风廉政建设不属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一部分,因此排除D。
40.【答案】AB。解析: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
41.【答案】ABCD。解析: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是:(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处理一切案件,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不能以主观臆断为根据;只能以法律为标准、为尺度。决不允许另立标准。(2)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国,法律对于全体公民都是统一适用的;任何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年龄、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的不同,都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依法承担平等的义务。在法律面前不得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存在。(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有两层含义:一是法律规定,的司法权只能由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二是法律规定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时,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对于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维护法制的统一,正确适用法律,防止特权现象,具有重要意义。(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对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是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42.【答案】ABC。解析: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所谓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现法律的活动。所谓司法,也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好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43.【答案】AC。解析: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行政法可分为一般行政法与部门行政法。一般行政法是对一般的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行政救济法等。
【答案】ABCD。解析: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是一个的根本大法,它集中规定了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具有的法律效力。和一般法律相比,宪法具有以下特征:(1)宪法的内容最重要,它集中规定了一个的社会制度、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的性质、的政权组织形式、的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机构等。而一般法律只规定有关、社会某一方面的问题。(2)宪法的法律效力,宪法是一般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一般法律的内容不得与宪法规定的原则相抵触;宪法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最严格,这是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决定的,因为宪法的修改必然引起其他法律的修改,所以规定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是为了保证宪法的稳定性。
45.【答案】BCD。解析:宪法是权利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排除A。
46.【答案】ABCD。解析:我国公务员制度是根据我国的国情建立的,因此它不同于西方文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比较,有以下几点不同:
(1)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和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而西方文官制度则标榜“政治中立”。
(2)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而西方文官制度要求公务员与“党派脱钩”。
(3)我国公务员制度强调德才兼备,西方文官制度缺乏统一的、全面的用人标准。
(4)我国公务员制度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不是一个独立利益,而西方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
47.【答案】ABD。解析:行政指导是政府管理和引导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具有如下特征:
(1)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的社会管理行为,具有行政性。行政指导行为的实施者是行政主体,承受者是行政相对人;
(2)行政指导适用的范围极其广泛,其方法具有多样性;
(3)行政指导属于“积极行政”的范畴;A项正确。
(4)行政指导是符合现代法治原则的一种具有行政活动性质的行为,是对传统上依法行政原则的一种必要补充;B项正确。
(5)行政指导是一种柔性的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C项错误。
任何行政指导都有一个合法性、合理性和责任性的问题。D项正确。
48.【答案】CD。解析:公文的结尾方式中,一般AB用于开头CD用于结尾。
49.【答案】CD。解析:公文开头的一般写法在行文中,重在实务,这一点与文学作品的区别十分明显。公文开头既不描写环境,也不渲染气氛,更不抒发感情,而是采用平实的开门见山的写法,说明发文的原由。常见的方式有:(1)以发生事情或存在的问题为发文的根据;(2)以某种法律、法令、决议和上级指示为发文根据;(3)以下级反映的情况为发文的根据;(4)引据对方来文来电作为发文的根据;(5)直接写明发文目的,以目的意义为发文根据;(6)以领导机关或领导人的意见或建议为发文理由;(7)以概括全文中心内容的导语为开头。
50.【答案】AB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第二十一条:秘密公文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传递、密电传输或者计算机网络加密传输。
三、判断题
51.【答案】A。 52.【答案】A。 53.【答案】B。
54.【答案】B。 55.【答案】A。 56.【答案】A。
57.【答案】A。解析:中国的民事立法上,确立了以下几项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58.【答案】B。解析:这句话的本身说法有错误。并不是在“各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而是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自治法》第2条第1款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我国是一个大杂居、小聚居的多民族共同缔造的。少数民族除了聚居的地区外,还散居在全国各地,不可能在其任何居住的地方都实行区域自治。
59.【答案】A。 60.【答案】B。
四、综合分析题
61.【答案】ABCD。解析:《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A正确;(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B正确;第二十七条款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C正确;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D正确。
62.【答案】BC。解析:《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63.【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64.【答案】B。解析:人身伤害属于民法通则中特别规定的侵权类型,特殊侵权构成要件不包括主观过错,排除B。
65.【答案】C。解析:《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66.【答案】C。解析: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贿罪,是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由此可判断,二者的罪过形式都是直接故意。
67.【答案】D。解析:丁某接受刘某人民币和美元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各个要件:主体(工作人员)、客体(侵犯了机关的下常活动)、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客观方面(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
68.【答案】D。解析:《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69.【答案】B。解析: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70.【答案】A。解析:《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款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丁某收受金额近十六万元人民币,符合该量刑幅度。
71.【答案】A。解析:行政处罚也称“行政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对被认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给予的一种制裁。《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72.【答案】C。解析: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法》第七条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答案是C。
73.【答案】D。解析:该题属记忆性试题。
74.【答案】D。解析:《赔偿法》第六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75.【答案】B。解析:《赔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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