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 发表于 2016-6-19 23:20:07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3.11)答案 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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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断题
51.【答案】B。 52.【答案】A。 53.【答案】A。 54.【答案】B。 55.【答案】A。
56.【答案】A。 57.【答案】B。 58.【答案】A。 59.【答案】B。 60.【答案】A。
四、综合分析题
61.【答案】ACD。解析:从材料1中,“近年来能源消耗急剧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直接威胁经济安全。与能源短缺形成强烈反差的是能源浪费惊人”可以得出选项AC。从材料2中可得出“环境污染”即选项D。B无法从材料中得出。
62.【答案】A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63.【答案】ABC。解析:我国政府解决能源短缺问题的思路:一是要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二是要加快建立能源资源技术支持体系;三是要注重优化消费结构,逐步形成节约型的消费方式;四是要推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五是要建设促进能源资源节约的体制机制;六是要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七是要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八是要加强节约能源资源的宣传教育。
64.【答案】ABD。解析:我们必须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大力度、迎难而上,尽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和持久战。
65.【答案】ABC。解析: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到2020年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66.【答案】ABCD。解析:材料1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关于总的量变过程中的局部性部分质变的原理。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属于由穷到富的局部性部分质变,由局部性部分质变到全局性质变——实现共同富裕,是加速我国经济发展的捷径。
67.【答案】ABD。解析:材料2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关于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阶段性部分质变的原理。由贫穷到温饱,由温饱到小康,都是阶段性部分质变,达到中等发达水平,则实现了由“不发达”到“发达”、基本上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质变。
68.【答案】ABCD。解析:材料3体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理是:,社会改革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原理。改革是在保持社会根本制度不变的基础上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某些环节和具体制度的调整和变革,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有效途径。社会主义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革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主要和直接动力,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2分)第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作用的原理。外因指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影响事物发展的方向、速度和具体过程,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对外开放是利用和吸收其他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
69.【答案】D。解析:1987年4月30日,邓小平在会见西班牙社会党副总书记、政府副首相格拉时提出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
70.【答案】ABCD。解析:通常人们把邓小平提出的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称为“老三步”,把江泽民提出的21世纪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步骤称为“新三步走”。两个“三步走”都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发展战略的具体步骤,其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即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两者具有承继性,邓小平提出的“三步走”战略步骤重点是在20世纪的后20年,即前两步,这20年目标比较具体,21世纪的第三步战略目标则比较笼统,江泽民提出的新“三步走”战略步骤是对邓小平提出的“三步走”战略中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具体化,主要是21世纪分阶段实现战略目标的具体步骤。邓小平的“三步走”战略步骤的第二步目标是达到小康水平,江泽民提出的“三步走”战略步骤是在实现“达到小康水平”目标基础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71.【答案】C。解析: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权力,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经济检查科不是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
72.【答案】D。解析:《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73.【答案】B。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干扰项C经济检查科不属于行政机关。
74.【答案】C。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75.【答案】D。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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