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源市公安局勤务辅警招聘公告(100人)(内容有更新)
经辽源市人民政府批准,辽源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补充招聘一批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的辅警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二、招聘人员数量、岗位及学历要求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100人,其中男性勤务辅警80人,女性勤务辅警20人,具体协助公安机关及其民警执行留置看护工作任务。
(一)男性勤务辅警分类招聘数量及学历要求: 1、面向复转军人招聘50人,没有学历限制;2、招聘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30人。
(二)女性勤务辅警学历要求:需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复转军人没有学历限制。
三、招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辽源市区常住户口(复转军人户口条件可放宽至东丰县、东辽县);
(二)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至2001年1月期间出生);
(三)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四)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五)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文身等;
(六)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七)身体、心理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辅警的体检;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非法组织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辽源市公安局现任辅警;
6、其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辅警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1月4日,通过辽源日报、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微信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2、报名时间。1月8日至1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
3、报名地点。辽源市就业局(西宁大路99号)二楼服务窗口报名。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六个月以内小二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本人学历认证报告两份(电子信息备案表)。
5、报名程序。先行下载填写或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持相关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查。报名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
(三)录取方式
报考辅警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和笔试,体能测试合格后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按招聘辅警职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
1、体能测试
报考辅警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需携带《体能测试通知单》、本人身份证,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9年1月11日9时至15时30分。
(2)体能测试地点:辽源市人民体育场(四百货全民健身中心旁)。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项目有三项: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3.4秒;1000米跑,标准为≤4分35秒;立定跳远,标准为≥2.05米;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4.4秒;800米跑,标准为≤4分30秒;立定跳远,标准为≥1. 5米。
2、笔试
⑴领取准考证: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月15日9时至15时,到辽源市就业局二楼窗口领取《准考证》。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取得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⑵笔试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黑色碳素笔等物品参加考试。
⑶笔试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等内容。
(四)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将在市就业局一楼、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将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掌握其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与录用
1、经过考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辽源市就业局一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
3、在招聘各环节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考生,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所招聘辅警为编外聘用制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聘用单位建立并统一管理。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辅警人员每人工资数额标准为2600 元/月,缴纳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
七、联系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媒体为《辽源日报》,咨询电话:0437-3282098。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2、在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持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5、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本公告由辽源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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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来源于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标题为“辽源市公安局勤务辅警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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